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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考量社會環境變遷,檢討早自習之必要性,將部分時間由學生自由運用,以引導其自律自治、多元創造之價值,教育部國教署組長楊國隆於(一)日公布,「高中職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畫注意事項」,106學年度開始,學生每周至少有二天,可不參加早自習,最晚八點「第一節課前」才需要到學校上課,學校不可將早自習列入學生的出缺席紀錄中,但可以視情節,採取正向的輔導管教措施。

教育部國教署楊國隆組長表示:已於105年十月二十八日召開研商公共政策網路平台所提「目前臺灣高中生普遍睡眠不足,高中生上學時間應延遲基隆電動床」議題會議,會議中決議併入研商訂定「教育部主管高級居家病床價格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辦理,並召開公聽會蒐集各界意見。

楊國隆組長指出:為增進師生互動機會,以利班級經營及生活教醫院電動床價格育進行,各校得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實施非學習節數的活動,其中屬全校集合的活動,每周以不超過二天為原則,此外每周至少應安排二天,由學生自主規畫運用並決定是否參加,學生也可自行決定八點前,可進行體育、溫書等各種活動,但仍不希望早自習時間拿來考試,各校訂定學生在校作息時間時,應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與學生、教師及家長充分溝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教育部強調,早自習的活動都不能列入遲到、出缺席、曠課紀錄,要記錄曠課等,只能是一周三十五小時的課程,學生於非學習節數活動的參與狀況,不得列入出缺席紀錄,但得視其情節,採取適當的正向輔導管教措施,至於媒體提問說國中是否可以比照辦理,國教署組長楊國隆則表示,已經發函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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